我省實施組織部長、副部長與省管幹部“雙向約談”制度解決幹部與組織部門溝通不暢問題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訊(記者劉中全)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省委組織
    部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聽取了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幹部群眾的意見。為解決幹部與組織部門溝通不暢問題,省委組織部實施部長、副部長與省管幹部“雙向約談”制度。
    “有的省管幹部提出,由於沒有一個制度規定、沒有一個常態化的機制,省管幹部與省委組織部溝通渠道不暢,有時想到部里彙報一下思想和工作,但總有些顧慮。”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幹部一處處長王長生說,2013年10月,省委組織部部務會決定實行部長、副部長與省管幹部“雙向約談”制度,並印發了具體實施辦法。規定省管幹部職務發生變化,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思想和情緒出現較大波動,以及在思想、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有反映等8種情形,省委組織部部長或副部長要主動進行約談。省管幹部如果想要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可以直接約談部長、副部長。
    “這個辦法出台後,受到了省管幹部的歡迎。”王長生說,目前,除幹部任職談話外,已經有74名省管幹部與部領導進行了雙向約談,其中,省管幹部約談部領導44人,部領導約談省管幹部30人。從實際效果來看,這項制度的實行,不僅給省管幹部向省委組織部彙報思想、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提供了很好的渠道,同時也成為省委組織部瞭解掌握省管班子和省管幹部情況的重要平臺。
    “能在國內解決的問題,不組織境外培訓。”省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處處長韓萬志談到幹部培訓方面時表示,在境外培訓項目設立條件上做到“三個不立項”,即不符合中組部確定培訓專題範圍的不立項;不能有效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難點問題的不立項;不能滿足事業發展、組織培養和領導幹部成長進步需求的不立項。在培訓班次數量上做到“三個不辦”,即培訓主題不突出的班次不辦;聯繫吉林實際不緊密的班次不辦;缺乏實質性內容的班次不辦。
    “為進一步促進幹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的嚴格執行,推動全省選人用人工作更加科學規範,我們對省本級近年來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處長王萍說,組成5個檢查組,利用兩個多月時間,對所有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部門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了一次全覆蓋的集中檢查,集中整治不按標準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高配幹部、擅自設立機構等突出問題,檢查後逐一單位下發了反饋函,明確提出整改要求。
    “這次內設機構調整,堅持精簡統一效能、整合組織工作資源、充分發揮整體優勢,議事協調機構不設辦事機構、掛牌機構不設實體機構、撤並職能重覆分散機構的原則,對現有16個行政處室、6個事業單位共22個內設機構進行調整。”省委組織部機關人事處處長蔡海燕說,調整後,省委組織部內設機構將由原來的22個精簡到16個,減幅27.3%;機構名目由原來的35個減少為22個。  (原標題:解決幹部與組織部門溝通不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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